巾帼风采|“有胡律师在,我们心里就踏实”_世界视讯

【巾帼风采】

“有胡律师在,我们心里就踏实”(主题)

工人日报-中工网记者 赖志凯


【资料图】

北京市职工服务中心大厅右侧第2个窗口,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公职律师胡芳已经在这里工作了19年。

接听来电咨询、接待来访职工,是胡芳工作的日常。她耐心倾听职工讲述自己的遭遇,用专业知识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。截至目前,胡芳先后为职工提供劳动法律咨询8521人次,参与调处劳动争议案件401件,为职工代写法律文书195件,代理法律援助案件112件,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。

凭借出色的工作能力,胡芳先后被评为北京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、北京市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、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。今年3月,她被授予全国五一巾帼标兵。

把职工的事当成大事

2004年,刚迈出大学校门的胡芳来到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工作。“办事特别认真”是同事们对她的一致评价。

因为总是设身处地为职工着想,所以哪怕是职工简单的法律咨询,胡芳也会当成大事认真对待。

一次,已经是下班时间,一位女职工来到窗口咨询丈夫的退休政策,因为着急,她的声音越来越大,情绪也越来越激动。

胡芳赶紧递上一杯热水安抚她的情绪,然后不厌其烦地向她详细解释具体政策。

“抱歉,耽误你下班了,我已经咨询过好几个地方了,只有你给我讲明白了。”她对胡芳充满感激。

后来,这位女职工的丈夫顺利在北京退休,她专门给胡芳送来锦旗表示感谢。

“有胡律师在,我们心里就踏实。”胡芳在法律援助时的真诚付出,收获了职工的信任。

为职工权益奔走

尽管每一次为职工维权的过程都充满曲折,但是看到职工获得应有的赔偿,胡芳总会觉得,“所有的付出都值得”。

女职工小苏入职近两年,一直没签劳动合同。在她怀孕后不久,单位就停发了工资,并停缴了社保。小苏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权,却被告知公司并非她的用人单位。

劳动仲裁失利的她向法院提起诉讼,并申请了工会法律援助。

胡芳接案后,帮助小苏认真分析了案情,发现除社保缴费记录外,小苏确实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与被告公司存在劳动关系,被告公司也主张是受另一家公司委托为小苏缴纳的社保。基于此,胡芳向法院申请追加了被告,最大限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,最终为小苏争取到了相应赔偿。

类似的情况还出现在职工小张的案件中。小张在工作中因为纠纷被打成重伤,后因伤势过重去世。小张的妻子在老家没有工作,是当地的扶贫对象,家里还有3个未成年子女。公司在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就“失联”了。

胡芳经过多方打听联系上了这家公司,但公司以小张受伤属于第三人侵权为由,拒绝赔偿。为调处争议,胡芳尝试与公司的关联单位进行沟通,并获得了他们的支持。经过不懈努力,最终帮助家属拿到了公司的100万元赔偿。

法律援助的分量

权益受侵害职工有时会情绪十分激动,胡芳需要引导他们用正确方式和合法渠道解决劳动争议,避免矛盾升级。

一起涉及13名职工的劳动争议案件就是其中的一例。一家商场开业不到1年就更换了经营者,新老经营者互相推诿责任,拖欠了13名职工两个月的工资,职工与单位发生冲突,双方都报了警。

胡芳接到这一案件时,距离开庭所剩时间已经不多。查阅相关材料后,她逐一给13名职工打电话核实诉求及证据。13名职工均住在郊区,胡芳还专程上门与他们当面进行了沟通。

开庭时,胡芳帮助法官稳定职工的情绪,而后与对方代理人展开了激烈辩论,最后在两家经营单位中明确了应承担支付责任的一方,顺利帮助职工拿到赔偿金。

听着职工一句句真诚的感谢,看着一面面鲜红的锦旗,摸着一本本结案的卷宗,胡芳感慨地说:“用专业知识帮助职工维权,替他们发声,让我也更能感受到这份工作的价值和分量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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